男子在微信上找人代买彩票,事后却以“线上售彩违法”为由,将代买人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购彩资金。这种“赢了算自己的,输了想办法保本”的操作,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日前,河南焦作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个案例:2025年起,原告魏某通过微信联系上被告于某,请其代为购买彩票。原告多次向被告微信转账彩票款,被告则按照魏某指示前往指定的彩票代销点购买彩票,出票后拍照发送给魏某确认。若魏某中奖,被告将中奖金额如数支付给魏某。2026年1月28日,原告将纸质彩票取走。现原告认为被告通过线上销售彩票的行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要求被告返还彩票款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于某长期通过微信按照原告魏某的指示为其购买彩票,在接收原告转款后即购买等价的正规彩票,并将彩票原图拍照给原告查看确认,双方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原告虽主张利用互联网售彩行为违法,但被告并未从中获利,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系案涉彩票的销售者。且国家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初衷在于坚守彩票的公益属性,防范网络匿名交易引发的赌博、洗钱、资金侵占等风险,避免群众因非法线上投注遭受财产损失,而非为民事交易中单方保本、保留投机收益提供司法兜底保护。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购彩行为本身存在一定风险,其意图通过诉讼为其投机行为提供保本救济,诉求显然违背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及禁止网络售彩的立法初衷,故对于原告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最终依法驳回原告魏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代买人的行为是否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委托关系无效。
第一,要厘清“代买”与“网售”的界限。本案中,被告于某是前往线下的正规彩票代销点购买彩票,并非通过自建网站或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于某在整个过程中仅充当了魏某的“跑腿”角色,是接受委托代为购买,而非彩票的销售方。双方通过微信沟通,微信仅作为通讯和转账工具,并未改变“线下实体出票”的本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微信沟通+线下出票”等同于法律禁止的“互联网销售彩票”。
第二,司法不保护“只赢不输”的投机心理。彩票本身具有射幸合同的性质,买者自负盈亏是其基本规则。国家严厉打击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是为了保护公众财产安全、防止赌博滋生,而不是给购彩者提供“后悔药”。如果允许购彩者在未中奖时,以“网售违法”为由要求退款,实质上是在让代买人承担本应由购彩者自行承担的亏损风险,这不仅显失公平,更会助长投机之风,违背公序良俗。
那么,如果本案中被告于某的身份可以确认为彩票销售者,会影响案件的最终判决吗?几年前的另一起案例或许能够给我们答案。
2021年12月,某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原告万某从事彩票代销工作,被告杨某多次通过微信从万某处赊购彩票,截至2021年2月7日,杨某共计欠万某彩票款61000元。后万某多次催要,杨某指出,万某赊销彩票的行为违反彩票相关法规中“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规定,双方的合同应属无效,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万某向杨某赊销彩票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该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
✍知识点
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区别
效力性强制规定,是指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交易标的禁止买卖的,如禁止人体器官、毒品、枪支等买卖;违反特许经营规定的,如场外配资合同;交易方式严重违法的,如违反招投标等竞争性缔约方式订立的合同;交易场所违法的,如在批准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这类民事法律行为本身是被严格禁止的,而且如果这样的民事合同得到履行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甚至导致刑事犯罪,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指关于经营范围、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行政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强制性规定并不禁止该法律行为本身,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彩票店主违反《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不导致彩票销售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会导致因赊销彩票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无效。杨某购买彩票的意图和事实清楚,且双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应认定双方合同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尽管万某向杨某赊销彩票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杨某赊欠万某的彩票款仍需一分不少地归还。

尽管上述案例中,彩票代销者的利益最终得到了法律的维护,但对他们的日常经营仍然起到了警示意义——代销者的售彩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于通过微信销售彩票行为,代销者如果与购彩者形成稳定的委托关系,其中的重要事项如购彩方式、购买信息、中奖信息、给付中奖款项等都应双方约定达成一致。如果有必要,应当签订委托合同,除了合同应具的基本内容外,最关键的是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于出资方式、操作模式、分配方式等条款要清晰明确。
另外,代销者应当杜绝赊销彩票行为。所谓赊销,是指购彩者先获得彩票所有权,而后按照约定在规定日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形式逐步付清购买彩票的钱款的销售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主要依靠信用来实现,会增加交易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留下隐患,严重者则会引发法律纠纷或违法违纪案件。类似案件时有发生,代销者们应引以为戒。



根据相关规定,彩票代销者若有赊销行为,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别提醒,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售彩。购彩者应理性投注,切勿试图通过诉讼转嫁风险。通过微信转账购彩,账面上的数字容易麻痹自己,造成购彩过程中的“过度消费”,购彩要量力而行,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适度购彩。如果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却恶意赊欠彩票、逃单甚至诈骗,也终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国彩推送